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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海峡两岸渔工劳务合作协调委员会在福州召开了“第二届海峡两岸渔工劳务合作研讨会”。参会人员近70人,其中对台渔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近20人,9家对台渔工经营公司代表近20人,台湾方面代表20余人,分别来自10家台湾渔会、公会、协会及4家台湾渔业公司,台湾原立法委员郑美兰出席了会议。
海峡两岸渔工劳务合作协调委员会刁春和会长首先做大会主旨发言。他重点介绍了自2003年9月“第一届海峡两岸渔工劳务合作研讨会”后的近三年里,两岸民间渔业组织围绕着建立对口磋商机制,保障大陆渔工正当权益,规范管理双方经营公司业务,促进两岸渔工劳务合作的恢复开展等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他呼吁更多有影响力的台湾民间渔业组织在接受和遵守现有对口磋商机制的条件下,与大陆商谈并建立合作关系,希望台湾有关方面能够从台湾渔业界的现实需要出发,积极推动两岸渔工劳务合作业务的发展并为两岸民间渔业对口机构达成的合作协议的实施提供方便。
海峡两岸渔工劳务合作协调委员会庞璐常务副会长详细讲解了两岸民间渔业对口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内容及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对口磋商机制项下的制度和办法细致、周到,对两岸渔工劳务合作的发展、保障大陆渔工正当权益、维护两岸从业公司的利益、实现两岸渔业劳务合作的双赢起到了真正的保证作用。
台湾中国两岸渔业发展协进会理事长孙锡洲代表已与大陆方面建立对口磋商关系的4家台湾民间渔业对口机构在会上发言,表达了台湾民间渔业界希望与大陆民间机构加强合作,在保障大陆渔工作业安全的前提下,合作开展渔工劳务业务的愿望。大陆经营公司的代表和台湾渔业公司代表也在会上发言,支持对台渔工劳务业务的恢复和开展。
海峡两岸渔工劳务合作协调委员会会长刁春和做了大会总结发言。他表示,经过两岸民间对口机构长期努力工作及有关方面专家的多方论证,反复推敲,共同制定了两岸渔工合作协议及其12个附件。该协议在本届研讨会上得到了与会代表的广泛认可。台湾民间渔业对口机构的表态是诚恳的,大陆经营公司做好业务的愿望是巨大的,海峡两岸渔工劳务合作协调委员会没有理由不做好这项工作。针对与会代表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办法,保证两岸渔工劳务合作更加顺利地发展。今后我们还将会举办这种形式的研讨会,加强两岸民间渔业界的沟通与交流,共同努力,将两岸渔工劳务合作做好、做大、做强。
本次研讨会取得了预期效果,达到了宣传我对恢复对台渔工劳务合作的方针和立场、扩大两岸民间渔工劳务合作主渠道的影响力,以及加强沟通和交流的目的,为下一步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基础。
5月19日,恢复两岸渔工劳务合作首批12名大陆渔工在福建省平潭县东澳码头正式登台湾船舶作业、两岸渔工劳务合作在暂停近五年后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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